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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理散文·破除乡村养育幼儿的若干陋习

[投稿者:赫宛凝 www.lebeitao.com]2019-10-20 08:31:23

破除乡村养育幼儿的若干陋习

乡村群众大多老实、憨厚、勤劳、简朴,他们是中国真正的“脊梁”,以自己辛勤的汗水和无私的奉献,养育着天底下的人们。谁若欺负、坑害他们,那真是坏了天地良心。但因为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他们在幼儿的养育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陋习,需要予以破除。

一、教幼儿学骂人、说脏话

国内外研究表明:幼儿两岁左右,正是学语言的关键期。用不了一年半载,他们就会把自己所处国度中的“母语”大部掌握在手,并用之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内心活动,堪称“语言专家”。大人教一遍或与同伴的游戏中,他们会将自己家乡的语言掌握得滚瓜烂熟。

可就在这个关键期,乡村一些群众不是给幼儿教授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而是先教孩子学骂人:“你骂他”“骂你爷”“骂你婆”,“我狗娃乖的会骂人了!”用不了多久,得到鼓励的幼儿便把大人骂人的脏话学了个遍,而且用于和同伴对骂,进一步强化了这种陋习。

可是,一些群众对此不以为怪,反把这种陋习视为幼儿学说话的必有环节。于是,陋习相承,乡村居然会出现一些“骂断街”的泼妇和以骂人为口头禅的愚民。

二、把食物嚼烂喂孩子吃

学龄前的幼儿,消化功能尚未完全形成,一些较硬的馍块或面片。他们是无法完全消化的。于是,有些好心的老奶奶们便把食物放在自己嘴里,嚼得烂烂的,再用自己的舌头把食物顶到幼儿的口腔里。

这表面上是爱孩子,像鸟类反哺一样,实则是极不卫生的一大陋习:老人年纪大,各种疾病有时不自知,比如肝炎、胃病等。由于大人免疫功能强大,某些疾病还未发作。用自己的口腔、唾液咀嚼、搅拌食物,自然会把自身的一些老年病传染给幼儿,甚或形成儿童终身的疾患。笔者就曾遇见一位老姥姥和外孙子因共食一瓶罐头,而导致孙子患了急性肝炎的病例,真叫人哭笑不得。

还有些老人喜欢外出聚会、赴宴联欢,常爱带晚辈以助兴。自己一边吃,又一边用自己的筷子给孙子喂或热心的给别人夹菜。一帮子老年人或一桌子人在一起用餐,难免有些人的疾病会传染给别人或下一代。

显然,这种不卫生的陋习是需要克服的,这并不是人们挑剔、为难或嘲笑谁,乡村长者的苦心、好心是需要肯定的,但伤害下一代或别人的陋习确实是需要克服的啊。

三、纵容孩子随地大小便、吐痰和乱扔东西

因历史和环境等多方面原因,乡村常缺少家庭专用的厕所和公共厕所;且因家里公用的厕所(俗称“后院”)里常养着猪,怕孩子被猪伤着,所以孩子大小便便形成那里方便,就在那里解决的陋习。院子里、大门外,常是他们方便的去处。人们也习以为常。

陋习形成,以致儿童长大成人后,吐痰、乱扔东西、在公共场所吃东西等坏习惯便根深蒂固了。这显然为文明社会所不容许。

四、溺爱、娇惯孩子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行30多年来,农村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出生人口率急剧下降。养育开销、上学费用等压力,也促使农村群众不愿生育孩子。这固然有利于人口数量的下降,但却形成独生子女倍受呵护的陋习。乡村许多男女青年因外出打工等原因,均把孩子交给年龄已长的父母去养护和管教。

因是隔代养育,所以在乡村,爷爷奶奶溺爱、娇惯孩子就成为突出的一大陋习: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就助长了一些孩子某些坏毛病。比如:自私,以我为中心;懒惰,什么都不想干,就知道玩;任性,稍不如意就使性子,甚至逃学、出走、发生意外等,这些显然是溺爱、娇惯的不良后果。

五、训斥、打骂孩子

和溺爱、娇惯相反,是某些父母对孩子的训斥和打骂,他们信奉某些古老的不科学的育儿信条:“棍棒底下出孝子”,“打是亲,骂是爱,不管不教要变坏”,“宁给好心,不给好脸”等。

因而在实际教育中,不是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以表扬、鼓励为主,而是以训斥、打骂为主。有些人甚至从孩子走进家门,到上桌吃饭,一直骂到离家。更有甚者,对年幼的孩子稍不如意,则大打出手,以致因夫妻之间失和而拿孩子当出气筒的情况,亦比比皆是,使孩子的身心、人格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不是萎靡不振、唯唯诺诺、缺乏自信,就是“破罐子破摔”,桀骜不驯,更加难以管教。

六、灌输一些不正确的理念

主要有三:

1.重男轻女的理念。由于关中农村田地里的重体力活,一般要靠身强力壮的男性去完成;女孩子到一定年龄则要离家结婚,成为别人家的成员或主妇,因而有些自私、短视的乡村群众认为养女孩子吃亏,是替别人家养,压根儿不想,大家都不养女孩子,你那儿媳妇从哪儿来?天底下的人还不是女人养的吗?

2.不做家务的理念。在关中农村,男人一般是不干家务的。认为干家务天生就是妇女的事,所以从小就不让男孩子进厨房做家务。甚至认为进厨房做家务是“女里女气,不男子汉”的表现,因而养成男人不做家务,吃现成饭的陋习。

3.大男子(大女子)主义等家庭暴力的理念。说什么:“媳妇不打,上房揭瓦”,“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以致“大男子主义”盛行,家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当然,现时又出现另一个极端——“大女子主义”,媳妇专横,说一不二,“抢班夺权”,虐待公婆,挟制丈夫等陋习,都是“物极必反”的错误理念,会影响下一代人形成健康、正确的伦理观念的。

七、视“礼貌待人”为不必要的穷讲究

本来,“礼貌待人”应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可是在某些乡村里,却被视为不必要的穷讲究;甚至认为,不讲礼节、不顾别人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才能显示气魄;“脚上有牛屎”的“大老粗光荣”。以致在公共场合,当着老人、妇女、小孩的面,旁若无人的抽烟,在酒席宴上喝得酩酊大醉,彻夜地打麻将,认为这才是做人的境界。这就无形中影响到年轻一代良好习惯的养成。

八、随大流,报各种辅导班

现时,有一种口号在城乡颇为流行:“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于是很多家长以自己的兴趣、爱好代替孩子的兴趣、爱好,让孩子圆自己未曾实现的梦,不看孩子的天赋、特长,一哄而起的报各种辅导班,剥夺孩子假日休息的时间,上完这个班,再上另一个班,以致造成某些孩子的逆反心理,从小讨厌书本和学习,认为读书、学习是自己吃苦受罪的事。这种未寓教于乐、适应孩子年龄特征的做法,造成的危害是爱随大流的家长们所始料未及的吧。

九、对孩子第一次说谎、私拿别人东西的不良行为,不以为然

幼儿因为年龄小,对一些行为缺乏辨识,以致黑白难辨,是非不清。比如,他们无意间做了一些错事,为了避免大人的责骂和处罚,常常编些假话以掩饰。毕竟因为年龄小,他们编的假话常常漏洞百出,经不起追问。但某些好心的父母对此心知肚明,却不予教育,不以为然:“树大自然直,早教没有用”。岂不知,正是由于他们的纵容、默许,使得有些孩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以致积习难改,在几近犯罪的泥坑里愈陷愈深。扶风县三少年为了几百块钱,合伙杀害无辜出租车司机的事件,足以说明这一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错不纠,会铸成大错啊。

十、对孩子的嗜好不加甄别,撒手不管

现时,有些乡村家长忙于做自己的生意,或搞自己的事业,对孩子的学习、行为不加过问,掉以轻心。对孩子一些不良嗜好,比如抽烟、酗酒、赌博,甚至泡网吧、看黄碟、交坏朋友、吸毒等恶习不予制止,听之任之,撒手不管。个别人对孩子的要求过低,觉得只要一不抽(即抽大烟),二不偷就行了。等出了问题才着急,以为花两个钱,就可以把事情摆平。完全没有意识到人生的目的和意义,未尽到一个为人父母应尽的职责。这些陋习,耽误下一代,危及社会和他人,亟需克服啊。

(笔者系陕西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顾问,对以上调查言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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