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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传奇好词好句

[投稿者:穰宛白 www.lebeitao.com]2021-08-06 21:27:06

野马归野中的好词好句

从前

野草,不息地采摘着阳光

它用野马,贮存

能量

吃了最好的那口草后

野马,就有了水的仪表,风的形体

大地上才有了

风暴惊雷

野马

只会用狂风梳理长发

困了,就用草原做床

醒了,就走进天空

竹批双耳

风轻四蹄

马头后面是地平线

马头前头是恋爱的雨季

自从有了,野马

原野学会了忧愤,林莽开始啸叫

山峦开始不安

太没有秩序了,孔夫子说

这是什么集体呀

从没有礼让三先的美德,都试图

一马当先

一马当先

绝没有追随,绝没有臣服

只有拼命追赶,总想总在

超越

跑在前头,没有权威

跑谁前头,只有魅力

没有斯文,不讲逻辑

野马,高扬鬃须的年代

那个高可凌云的峰峦

让攀缘者仰止,这就是那个伟大的

被称为是野蛮的时代

现在

是文明社会,它主要的标志是

真正的野马

灭绝了

地上长满了道路、墙壁、城市、沙漠、垃圾

鹦鹉歌手和媚俗的

诗人

高档病房里

心脏自律细胞在屏幕上虚弱地颤动

愚昧懒惰的血液,不再畅快

流淌

马厩里

牝马缺乏性感,牡马不敢战斗

所谓的马,伏枥残阳咀嚼岁月

偶尔沙哑嘶叫两声

时或得意地

喷喷响鼻

考古学家翻开厚厚的土石

才翻拣出几节远古勇士的化石、亚化石

埋在至深处的战场,残骨烂简上惊雷

已经消磁

马背上泅渡过来的民族,遗失了舟楫

沦为了公民

英雄之后不再追慕英雄

只喜欢扮演

狗熊

只会徘徊、踯躅、作揖、磕头

根本遗忘了出击

这个动作

野马呢

马不奔驰怎么得了

驻步不前,会是什么后果

野马,仍在

只有一匹,没有穿鞋的恶习,光着脚丫

刨烂地图

拍拍脖子上的野马

我怕恐怖的一念,会让理智惊伤

真的不敢见人,因为现在的,大都已经没有了

羞愧

只记得

从前,大地上长满野草,开满野马

蜂蝶求偶,百花婚嫁

葱绿的尽头是绚丽,绚丽的尽头

是葱绿,根本不适合

忧伤

从前

孩子们根本不用上学校

学校根本不用建围墙

他们都只会称王称霸,夺冠折桂

都有幼稚的血型,天真的

基因

从前

野马,坚信,奔跑的理由

奔跑

为了吃草,为了吃草

奔跑

吃草

为了奔跑,为了奔跑

吃草

奔跑

为了奔跑,为了奔跑

奔跑

所以

野马

不见了踪影,野马,远远甩开了

我们

现在

路真堵,为了赶热闹,因为怕寂寞

我们根本不惧怕,脸皮变厚

热血变冷

而野马

只有,野马,无人能及

跑出了审美范围,因为它们

怕羞

所以

它们,不跟随

所以

它们

不可及

摘抄关于马好词好句

1、马在战场又是那样的勇敢,在那广阔的战场上冲锋陷阵从有退缩,万蹄齐发狼烟流滚滚。飞奔着、嘶叫着、毛发耸立,它就是真正的英雄,真正 的勇士。它在那广阔的尽情的驰骋!

2、马不是最完美的动物,但世界上也没有比它更完美的动物(我个人认为),马的精神一直影响着人类直至今日。团结友善、关心爱护、意志坚定、铁面无私、忠心耿耿、爱憎分明、纤细善良等等。良好的精神让人类的文明更上一层楼。它难道不是美好的动物吗?

3、这马长的可美丽了!它那长长的脖子,举起一个很酷的脑袋,脑袋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永远闪射着两道精神的目光,一对小三角形的耳朵高高地耸立在脑门上,仿佛在随时聆听着四周的动静,显得特别机敏。脖子上方是一排被修剪的整整齐齐的棕毛,走起路来棕毛一抖一抖的,使它显得更加威武,肥壮的身子后面拖着一束洁白的尾巴,只要轻轻地一甩,就象一道银色的闪电在你眼前一亮,可潇洒了。

4、马历来被人们所崇敬、所喜爱。画家画它,文人写它、伟人骑它、训马人训它,雕刻家雕它。与马相关的名作、故事、传说更是不计其数:徐悲鸿画马、九方皋相马、王亥训马,《昭陵六骏》、《八骏图》等。

5、爷爷家的马是一匹强壮的雄马,一身枣红色的棕毛,两只像树叶一样的耳朵,又黑又有神的大眼睛。奇怪的是它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远,而鼻子和嘴巴却又挨得很近。两眼也相隔较远,而且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白线把它们分隔开来。它的头部有一掇红棕色的毛,摸起来很舒服。尾巴也长满了毛,看起来高大而帅气!别看它的蹄子细,可是很有力的哟,若是人不小心被它踢着的话,那可是伤不起的呢!

6、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选。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7、马,本来能在无际的原野上奔驰,跳跃,咆哮,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觅食,而不用受到主人的驾驭,缰绳的束缚,但它宁愿不逞强,克制自己的烈性,顺从主人的操纵,慕求尽自己的能力把主人的要求达成,它从来有为自己着想,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力量为人类服务,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要主人需要它时,它就义无返顾地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战场上,马勇往直前,配合主人英勇杀敌,当主人面对危险时,他竭力保护,直到战死沙场为止,这好比一名英勇忠烈的战士,但当战争结束后,又有谁会怀念曾为他们英勇作战,舍身为主的忠心朋友——马。

8、在草原上生活的马群,它们在物质上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得到满足,而精神,早已在它们不懈的劳动中体现出来了。它们豪壮,开放,有不顾一切的勇气,也有坚强不屈的性格,这便足以造就了它们自由而辉煌的一生。

9、马在人们的生活中是多么的忠厚老实。任人摆布,干尽了活,吃尽了苦。还被人打,可它没有半句怨言。

10、马的形状长的美,但马走路的姿态更优美,你要是从后面看过去,那步姿简直就象T型舞台上时装模特儿在表演。特别是那敲击在水泥地上的脚步声,更让人神魂颠倒,联想翩翩,你听:“滴答、滴答、滴滴答答,”好美的一首乐曲呀。

11、我喜欢马,那是因为马儿拥有坚定顽强的品质,有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甘当坐骑的奉献精神,有敢爱敢恨的性格。它忠实于主人,忠实于朋友,更有敢于撂蹶子,勇于进取的精神。

12、马,在现在21世纪已经不受人们的重用,取而代之的就是汽车、飞机等快捷的交通工具,马在现实生活中起的作用已越来越小,但它没有因此就抹杀为人类服务的忠诚,它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若有一天人类需要它时,它便已最的力量为人类贡献自己,当人类不需要它时,它会无言地等待,从不向世人邀功,从不向人类夸耀自己的伟大贡献,只是付出,不问收获,直到它鬓发斑白,生命结束的时候。

13、马身高25厘米,身长15厘米,身子又黑又亮。马昂首扬尾,高抬后蹄。它正奔跑在云彩上,我敢肯定,这马一定是千里马!马正视前方,它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到达目的地。

14、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15、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部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16、天然野生的马与人类驯养的马有太多太多的不同,但我们只需知道的是,自然,往往是美好的:禁锢,常常是悲哀的。这两样东西究终有所不同,对于人类驯养的马来说,自由,永远只是一个幻想;而对于天然野马来说,能够在蓝天下自由的追求自已的所需,大概也算是一种美好的境界吧。

17、马,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它象征着威武,无畏的精神,但它却被人类所征服,默默付出,当主人需要它的时候,它慷慨以赴,为主人的成功兴奋鼓舞,却不问回报,当主人不满时,它便窥伺人的表情,它一切的行动都为主人的意愿。

关于野马传奇的好词和好句

野马

作者:何永俊

从前

野草,不息地采摘着阳光

它用野马,贮存

能量

吃了最好的那口草后

野马,就有了水的仪表,风的形体

大地上才有了

风暴惊雷

野马

只会用狂风梳理长发

困了,就用草原做床

醒了,就走进天空

竹批双耳

风轻四蹄

马头后面是地平线

马头前头是恋爱的雨季

自从有了,野马

原野学会了忧愤,林莽开始啸叫

山峦开始不安

太没有秩序了,孔夫子说

这是什么集体呀

从没有礼让三先的美德,都试图

一马当先

一马当先

绝没有追随,绝没有臣服

只有拼命追赶,总想总在

超越

跑在前头,没有权威

跑谁前头,只有魅力

没有斯文,不讲逻辑

野马,高扬鬃须的年代

那个高可凌云的峰峦

让攀缘者仰止,这就是那个伟大的

被称为是野蛮的时代

现在

是文明社会,它主要的标志是

真正的野马

灭绝了

地上长满了道路、墙壁、城市、沙漠、垃圾

鹦鹉歌手和媚俗的

诗人

高档病房里

心脏自律细胞在屏幕上虚弱地颤动

愚昧懒惰的血液,不再畅快

流淌

马厩里

牝马缺乏性感,牡马不敢战斗

所谓的马,伏枥残阳咀嚼岁月

偶尔沙哑嘶叫两声

时或得意地

喷喷响鼻

考古学家翻开厚厚的土石

才翻拣出几节远古勇士的化石、亚化石

埋在至深处的战场,残骨烂简上惊雷

已经消磁

马背上泅渡过来的民族,遗失了舟楫

沦为了公民

英雄之后不再追慕英雄

只喜欢扮演

狗熊

只会徘徊、踯躅、作揖、磕头

根本遗忘了出击

这个动作

野马呢

马不奔驰怎么得了

驻步不前,会是什么后果

野马,仍在

只有一匹,没有穿鞋的恶习,光着脚丫

刨烂地图

拍拍脖子上的野马

我怕恐怖的一念,会让理智惊伤

真的不敢见人,因为现在的,大都已经没有了

羞愧

只记得

从前,大地上长满野草,开满野马

蜂蝶求偶,百花婚嫁

葱绿的尽头是绚丽,绚丽的尽头

是葱绿,根本不适合

忧伤

从前

孩子们根本不用上学校

学校根本不用建围墙

他们都只会称王称霸,夺冠折桂

都有幼稚的血型,天真的

基因

从前

野马,坚信,奔跑的理由

奔跑

为了吃草,为了吃草

奔跑

吃草

为了奔跑,为了奔跑

吃草

奔跑

为了奔跑,为了奔跑

奔跑

所以

野马

不见了踪影,野马,远远甩开了

我们

现在

路真堵,为了赶热闹,因为怕寂寞

我们根本不惧怕,脸皮变厚

热血变冷

而野马

只有,野马,无人能及

跑出了审美范围,因为它们

怕羞

所以

它们,不跟随

所以

它们

不可及

野马传奇好词好句 关于野马传奇的好词和好句

关于马的好词好句

1、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意思:比喻一时虽然受到损失,反而因此能得到好处。也指坏事在一定条件下可变为好事,反之亦然。形容人的心态,一定要乐观向上,任何事情都有二面性,不好的一面,有可能向好的一面转化。

出处:鲁迅《呐喊·阿Q正传》:“但真所谓‘塞翁失马安知非福’罢,阿Q不幸而赢了一回,他倒几乎失败了。”

寓意:

“塞翁失马”的故事在民间流传了千百年。它告诉我们,无论遇到福还是祸,要调整自己的心态,要超越时间和空间去观察问题,要考虑到事物有可能出现的极端变化。这样,无论福事变祸事,还是祸事变福事,都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

2、马失前蹄

意思:马前蹄踏空。引申为人犯了致命失误。比喻偶然发生差错而受挫。

出处:清·唐芸洲《七剑十三侠》第103回:“不料战马气力已乏,忽然马失前蹄,将任大海从马上翻跌下来。”

示例:在2007年女足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中,中国女足马失前蹄,因防守失误而败给挪威,无缘半决赛。

3、马到成功

马到成功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是mǎ dào chéng gōng,意思是形容事情顺利,刚开始就取得成功。出自元·郑廷为《楚昭公》。

成语故事

唐朝时期,绎州龙门大黄庄农民薛仁贵,自幼喜欢武术,到20岁时已学成十八般武艺。他一心想投军报国,父母担心他并劝阻他。他对父母说:“今当国家用人之际,要扫除夷虎,肃靖边疆,凭你孩儿学成武艺,智勇双全,若在两阵之间,怕不马到成功。”

4、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是jūnzǐyīyánsìmǎnánzhuī,意思是一句话说出了口,就是套上四匹马拉的车也难追上。常用在承诺之后,表示说话算数。出自《论语·颜渊》。

示例:

中国人历来讲究,以真诚之心,行信义之事,曾留下商鞅南门立木等很多有关诚信的故事。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说到做到。现在,国际上有人担心,中国发展起来后会不会也搞霸权主义、欺负别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

中国已经多次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中国说话是算数的,实践已经证明中国是说到做到的。说,中国也希望世界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共同致力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5、马不停蹄

马不停蹄,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是mǎ bù tíng tí,意思是马不停止跑动。比喻一刻也不停留,一直前进。出自元·王实甫《丽春堂》第二折:“赢的他急难措手,打的他马不停蹄。”

引证解释

1、比喻不停顿地向前走。

2、到处奔行而不止息。形容忙碌不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写马的好词好句好段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象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龇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桔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候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望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采;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也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凭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灭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暗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地俯身鞭打猛犬,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期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只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人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挽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的。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

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了吧。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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