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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篇初中写人记叙文哦

[投稿者:迟欣嘉 www.lebeitao.com]2021-08-09 16:49:02

一篇初中写人记事的记叙文700字左右

还记得在六年级的时候,我报名参加了春季运动会。虽然那时的我连起跑姿势都不标准,但是老师和同学都鼓励我参加运动会,甚至爸爸妈妈也鼓励我参加运动会,所以,在爸爸妈妈和老师同学的鼓励下,我考虑了几天后,我做下了这个决定——参加这次比赛。这样既可以通过训练锻炼身体,又可以为学校争光,何乐而不为呢?于是,我就报名参加了这次比赛。

可是训练对于从来都没有参加过体育运动、运动细胞不发达的我来说,简直像是登天,而让我们学校获得第一更是比登天还难。

在比赛开始之前,我们展开了紧张的训练——每天早上起来围着我们那长达200米的操场至少要跑八圈才行,所有的课外活动都用来训练。而且老师时刻在旁边“盯”着我们,一点儿偷懒的机会都没有。

不止这些,还有跟可怕的呢。

老师还让我们每天早上和下午都做锻炼筋骨的运动,比如芭蕾舞蹈演员要做的压腿,我们每次跑之前都要做这些。虽然是锻炼筋骨,可把我的筋骨可折腾得不轻快,由于我从来没有过这么激烈的运动(圃中所以腿疼了好几天。对于娇生惯养的我,这简直是太艰苦了。

这是我心中出现了这样一个念头:要不,我退出比赛吧!反正少了我一个人,学校又不是不会取得好的成绩。所以,我去征求爸爸的同意。

我来到爸爸面前,结结巴巴的对爸爸说:“爸爸,我……我可不可以退出比赛啊?”爸爸严肃了起来,我又开始说原因:“这实在是太艰苦了,我实在是没法再坚持下去了。”爸爸皱起眉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孩子,你应该知道坚持不懈和半途而废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吧!好了,我不再多说了这就要看你是要做个坚持不懈的人还是做一个半途而废的人了。”爸爸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认为这是爸爸给我的鼓励,鼓励我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听了爸爸的一席话,我受益匪浅,决心要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终于,我坚持到了运动会,同学们也同样坚持到了运动会。最后,通过努力,我们学校果然得了第一名。

坚持不懈的人就一定会成功,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一定会依然坚信——坚持就是胜利。

写人的作文要记叙文,600~700字,初中的

在我所经历的人生当中,有这样一件令我感动不已,至今都难以忘怀。

在我十岁那年的夏天里。骄阳似火,太阳刚一出来,天便热得发了狂,地上像下了火似的,一丝风也没有,使人觉得气闷。窗外的柳树耷拉着脑袋,马路也被太阳烤得直冒热气,人们的衣服同样几乎被太阳烤焦了。就在这烈日炎炎的夏天里的一天,我正在家里吹着空调、玩着电脑、吃着零食的时候,我的好朋友王坤约我去打网球,我不好拒绝,就只好答应了他。

我们来到了网球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熬战,我通过“抢七”才艰难地战胜了王坤。此时,我们已经挥汗如雨、口干舌燥了。忽然,我听见网球场不远处有一卖冰棍的大姐姐正在吆喝:“卖冰棍了!谁要冰棍咯!”我们听见有人在卖冰棍后喜出望外——毕竟网球场周围没有商店,可当我一摸口袋后,便灰心丧气了——居然忘记带钱了。“哎!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忘记带钱了呢?”我情不自禁地抱怨起来了。“就是啊,能在这种三伏天气下吃上一只冰棍,那真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王坤美美地说,不过背后还有一些失意的语气。就在这个时候,我无意间在一堆垃圾旁边发现了一张一元钱的纸币,但是等我走近一看,竟然是一张半截的一元钱纸币,可那个时候我们哪还想这些啊?于是我们不管三七二十一,直奔卖冰棍的大姐姐那里去。

到了那里之后,我们便气喘吁吁了。我把事先折好的一元钱纸币给了那位大姐姐,说:“大姐姐,来两只冰棍。”“好!”大姐姐十分热情地说。不过就在此时,我的心情如波涛起伏,如滔滔流水,极不稳定,生怕大姐姐发现那一元钱是半截的,然后数落我一顿,把我骂得狗血淋头,让我在众人面钱丢脸。不过还好,大姐姐一接过钱就把钱放在了衣兜里,然后给我们两只冰棍,之后,我们便迅速地跑开了。吃着以欺骗而换来的冰棍,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齐涌上来,再看看王坤,他却吃得津津有味,还说:“这冰棍的味道真不错。”

吃完冰棍之后,我想看一看时间,却发现我的手表不见了。哎呀!我的妈呀!这可怎么办呢?这只手表可是我的舅舅从北京给我带回来的呀,值好几百元呢,我心急如焚,不禁哭了出来,流下了伤心的泪水。这时,我听见身后有一个熟悉的脚步声缓缓地朝我走来,回头一看,哟,这不正是那个卖冰棍的大姐姐吗?她手里还拿着我的手表。“小弟弟,这只手表是你的吗?”“是我的。”我惭愧而又高兴地说。“那好,还给你。”她说完便把那只手表还给了我。“大姐姐,真谢谢你啊,其实那......那一元钱是......是......”“好了,你不要说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不就是一元钱吗?我又何必为了那一元钱而伤了你的自尊心呢?不过你敢于认错还是一个好孩子。”她说完便离开了。此时,已经是傍晚了,我呆呆地站着,目送着她的背影从视野中渐行渐远。我仿佛看到漠漠的旷野中,正盛开着一朵美丽的百合花,是那样的博爱和至善至美。

那一刻,我感动了。

初中写人复杂记叙文600字的5篇

1.妈妈,我只能用这样的方式默默地爱着你

很多时候,我不愿触及过往的回忆,那样会发觉自己伤痕依然,就好象我分明该把一切都忘记,而所有关于那时的记忆,却因为这个主题,再次浮现。

我的妈妈,一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长相平凡,也念了些书,还不到二十岁的年纪便嫁给了我的爸爸。

至今都无法理解妈妈跟爸爸彼此是一种怎样的感情,那个年代的人常常是媒妁之言,就定了终身,从来没有爱过,却也是一辈子。

妈妈总说她就是忙碌的命,甚至连生老病死的时间都没有,无论是家里家外,前前后后都是妈妈辛劳忙碌的身影,这话所含的那份艰难与酸楚,没有人比我更懂得!一切原由皆因为我的爸爸!

爸爸自年轻时便脾气暴躁,偏执,典型的大男子主义,动辄不顺心了,因为一点点的琐屑小事,妈妈就会被他连打带骂,在爸爸面前,妈妈一直是低眉顺眼,提心吊胆地陪着小心,却还不敢吭一声,怕招来更大的打骂... 有一次妈妈实在忍受不了,半夜就喝了农药,什么原因我直到现在也不敢去问,只是依稀记得那时家里的尖叫惊厥声,慌乱成一片,最终妈妈虽然被救活了,但爸爸的性情并没有因此而改变。

那个时候小小年纪的我常常惊恐的躲在一边,内心是恨爸爸的,恨他的暴躁,恨他的无法无天,更恨他对妈妈的不近人性,每次听到背地里妈妈说不跟爸爸过了,我都满心高兴,天真地盼望着他们早早离婚,因为那样妈妈就不会如此受苦了,可最终妈妈还是舍不得我与妹妹两个,为了这个家也为了孩子,她不遗余力的默默的付出,可以忍受所有的伤心与痛苦,惟独不能离婚!

于是,在以后的岁月里,随之而来的则是我数不清次数的半夜三更,被妈妈抱着穿过长长黑黑的山路,颠簸着跑回姥姥家;也无数个辗转反侧的夜里,看到妈妈把头闷在被子里无声的抽泣。于是我便恨自己,恨自己不能快快长大,恨自己不是男儿身,不能保护妈妈,不能为妈妈出头,以阻挡爸爸的恶行!

妈妈是不允许我恨爸爸的,她告诉我,爸爸心底其实是好的,只是他的坏脾气决定了他的所作所为,父母的过早离世,没念过几年的书,而生活的艰难与坎坷,更让他过早的尝尽了生活的艰辛...我相信妈妈的话,因为每次事后爸爸都会很后悔,但脾气上来他也控制不了自己。

在家里爸爸就是老虎,专制独断,稍不如意便会拿妈妈出气,他说的话妈妈要听,他吩咐的事,妈妈要做,他要找什么东西,一刻都不能等,妈妈必须要马上找着,他若生气不吃饭了,妈妈总要对孩子般的劝着哄着喂着让他吃,否则,这饭我们谁都不敢动筷吃。

长大后倔强执拗的我,无法容忍这样的家庭环境,为此逃避过,也曾很多次的想离家出走,发誓不再回这个令我伤心流泪的家,那时我竟不知妈妈是如何为我担心,直到那天为了妈妈我再一次与爸爸爆发争执,爸爸喊着让我滚出这个家,妈妈死命拉着我哭喊着不让我走,面对伤心欲绝流泪满面的妈妈,几乎歇斯底里的我蓦然醒悟,不能和爸爸这样对抗下去了,我若走了,妈妈该怎样的伤心,爸爸又会怎样的拿妈妈出气,我可以一走了之,但受罪的只会是妈妈,为了可怜的妈妈,我必须跟爸爸认错,无论如何,我不能离开这个家!

我知道,爸爸还是疼我的,只是,他的专权思想绝对不能容忍孩子对他的反抗,就像妈妈对他一辈子的顺从,我们也要一样!

在爸爸的心目中,总认为自己是妈妈的一片天空,妈妈嫁了他是妈妈的福分,如果没有了爸爸,妈妈还要象别的农村妇女一样,过着为生活农务辛劳一辈子的生活。

面对这样的爸爸,我更多的会是愤恨,分明是他的不可理喻,却又如此的霸道无理的谬论!

妈妈的不易他怎会懂得?家里家外的事他何曾操劳过一点?几十年来,妈妈就象个被不停转动的陀螺一样,用她那瘦弱的肩膀,苦苦的支撑起这个家,家里家外怎能少得了妈妈,多少年来的习惯,不管是爸爸还是我和妹妹,进家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妈妈,第一句话就是“妈妈”,妈妈不在家的日子,全家一片茫然,爸爸不知道每天换洗的衣服放在那里,灯的开关在哪里,厨房的用具他一件也不会用,甚至每天吃的药他也不晓得怎么吃。但即使这样,他依然不会承认他对妈妈的依赖,拥有着妈妈的温暖,他心安理得,却不以为然!

或者,只要妈妈在他身边,他永远都不会懂得妈妈对他有多重要!

许多年来,妈妈任劳任怨的伺候着爸爸,但爸爸却从不懂得心疼妈妈,妈妈有冠心病,时常会胸闷,更不能生气,但处在这样一个家庭环境,怎由的她不生气,她知道自己是病不得,即使生病也是自己悄悄找些药吃下,怕爸爸知道了会怨她,会生气。

“这么多年了,你爸爸什么脾气我还不清楚,习惯了”妈妈总是这样平静的说

我一阵揪心的疼,这就是我的妈妈,我那苦了一辈子,却依然不能为自己着想一点一滴的妈妈!

如今的妈妈已日渐憔悴衰老,退休了的爸爸的脾气也有所改变,已长大成家的我渐渐不再有恨,学会了忍让与宽容,我知道,生命中还有许多责任等待自己去承载,为了这个家,为了妈妈,我只能默默的用对你一千次,一万次的好与孝顺,来爱着、回报着你,我那亲爱的妈妈! 2.我的母亲

我看着窗户对面的一棵树,一只大鸟正给几只小鸟喂食刚捕来的小虫,于是我突然想到我的母亲。

记得小时候,四五岁了我还躺在摇篮里,母亲边摇着摇篮边做着千层底,嘴里还哼着《东方红》,记得我快上学了还吸着母乳,记得我小学快毕业了还在母亲的怀抱里打着。母亲说:“这孩子命最好,没受苦,是在我怀里滚大的,不像他哥哥,是在地上滚大的。”

记得上小学以前,我总是跟在母亲身后,母亲上山砍柴,把我带到山上,让我坐在一块空地上,弄几根树枝让我自己打蚊子,然后自己去砍柴,她总是隔一小会就喊我一声,他说,山里有野兽,怕我受伤害。母亲让我坐着不准我走动,怕我会迷失方向。回家时,母亲弄一根柴禾我背着,她说:“这样子才像个男孩子嘛!”路上碰到大人时,会夸我一句:“哟!小海子这么小九层砍柴了,真有用!”母亲这时总是笑得很开心,心里一定甜滋滋的吧!雨天闲着的时候,母亲常教我识字,母亲自己也只念过几年小学,只能教我简单的字,母亲首先教我写自己的名字,后来教我写全家人的名字,母亲还教我数数,先从一数到十,后来数到一百,母亲让我给她捶背,捶一下数一下,就这样,我在家里修完了我的学前教育!

母亲爱面子,母亲不喜欢走亲戚,怕因为穷而丢面子,怕被人家看低了。母亲聪明,复杂的邻里关系母亲总能处理得妥妥当当,母亲是邻里的和事佬,谁家吵架都来找母亲。母亲有一双巧手,我们小时候穿的一直是母亲亲手做的千层底,记得小时候经常有人夸我们穿的鞋子好漂亮。

想着我母亲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弗洛伊德和他所说的“恋母情结”,我想,我是有着恋母情结,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住院了,手术前得有家长签字,我就躺在病床上焦急地盼望着母亲到来,我感觉我像是快要死了,只等母亲来见最后一面,直到中午,母亲终于赶到了,看到母亲,我的心立刻就安定下来。手术时,看着医生的刀剪在头顶上晃来晃去,听着皮被撕裂的声音,我一点也不害怕,虽然痛苦得差点晕过去,但我知道自己不会死的,因为母亲在手术室外面,我喊母亲,能听到母亲带哭的应答:“没事的,不怕,妈在这”!终于,那次可怕的手术结束了,手术室门口,我躺在移动手术床上看到母亲满脸的泪。手术后,母亲一直陪在我的身边,那充满恐怖的一个星期里,因为有了母亲而变得温馨。出院时,我甚至有些留恋。

有位猎人曾经讲过一个关于狼的真实故事,曾有一次,他追逐一只带着狼崽的母狼,从黄昏一直追到第二天清晨,终于在一片丛林里追上了筋疲力尽的母狼,但他四处搜寻找不到那几只狼崽。回来时他突然发现回路的旁边一个小沙包上冒着白气,扒开后发现狼崽全部在沙包里面,原来母狼知道逃不过猎人的追捕,悄悄趁逃亡的间隙将狼崽藏在了沙丘里。这就是母爱,伟大得令人颤抖的母爱,试问全天下每一个子女,有什么理由不孝敬和爱戴自己的母亲?

我写这么一位狼的母亲和关于狼的故事,是想说我将多么爱我的母亲,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去爱我的母亲,假如未来我的妻子问我:“当我和你的母亲落水你将先救谁?”我将毫不犹豫地回答她先救母亲,哪怕我深爱我的妻子,不能失去我的妻子,哪怕某些社会学家说年轻的妻子将比年老的母亲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哪怕我的儿子说这样他就要失去母亲。我还会对我的妻子说:“你也不用担心,你的儿子会救你的!”

常听说关于婆媳不和的话题,在我的观点里,这毫无疑问得怪媳妇,母亲可以不爱媳妇,因为母爱是自私的,你不能要求狼母去爱小鸡,但是媳妇不可以不爱婆婆,因为婆婆是丈夫的母亲,丈夫爱母亲,媳妇爱丈夫,就应该爱丈夫的母亲,媳妇不应该去要求这种爱有什么回报,就像自己当了母亲不会为了儿子爱的回报而给予儿子母爱一样。假如所有的媳妇能对婆婆像对自己的母亲一样,这世界将决不会有婆媳不和,因为婆婆并不是冷血动物,总能被感动。

我写我关于婆媳不和的观点,是想要告诉所有的媳妇在爱自己的母亲的同时也得爱婆婆,要感谢婆婆生下并养育了你深爱着的优秀的丈夫。我还要说,在我的家庭里将不存在婆媳不和,因为不爱我的母亲的妻子只好回娘家。试想,一个女人,如果她的爱自私到不能由自己的母亲溯及自己的婆婆,那么这个女人不配谈爱,不配有丈夫。

阳台对面的一个烟囱正冒着浓烟,让我想起我家的灶台,想起灶台前忙碌着的母亲,想起母亲煮的美味佳肴。母亲会养鸡,平时我们吃鸡蛋,节假日里母亲便炖鸡肉我们吃,兄弟俩一人吃一只,母亲说,一只鸡只能一个人吃,给两个人吃了就没有营养了,我知道这是母亲自私的爱,母亲自己从来不吃鸡肉,母亲说,我身体好不用吃鸡肉,你们动脑子的就要多补充营养。我知道母亲自己舍不得吃而已。有什么好东西母亲总是舍不得吃。未来的我们,该怎样去回报这伟大的母爱哦!

“没法可修饰的一对手,带着温暖永远在背后……”黄家驹的这首《真的爱你》唱出了母爱的真谛,唱出了全天下每一个子女的心声,真的,我无法想像哪一天母亲离开了我们,我将有多么的悲痛,我甚至无法想像没有了母亲的生活,正如母亲说没有我们将无法生活一样,没有母亲,我也不知怎样去面对生活。所以,母亲,愿你万寿无疆,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让她能万寿无疆! 3.我最难忘的老师

她,只不过是一名普通老师,一个十年后,当你经过她身边,不一定会记起的老师。

她,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园丁,一个培育了许多花苗,却又不满足于现状,把浇水灌溉放在生活首位的园丁。

她,只不过是……

…… ……

我是转学而来到她所任职的学校的,若没记错,应是一年级下班学期。她是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说实话,我对班主任向来没什么好感,毕竟她是一班之首长,是管着我们一切一切的遥控器。我记得那节课,我第一次踏入我所在班的那节课,她正在教语文,好象是讲什么“果树大荟萃”之类的文章。我涩生生地踏进门槛,连看都不敢看四周,我担心别人回用异样的目光看我。她停止了讲课,拉我到讲台。当时她是什么态度,什么表情,说话什么语气,我已记不得,只知道在一串常规的介绍后,她突然问了一个问题,有谁认识她?当时只觉得好笑,我以前的小学离这儿十万八千里,怎么会有人认识我?但是,越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偏偏发生了。两秒钟后,一个男生站起来大声说,我认识她!我感到眼里有种湿湿的东西,诧异地望了望身边的老师,觉得她好象是魔法师一般,让我与惜别了半年的幼时玩伴再次重逢。说实话,当时真的是很巴望能和他念一所学校,只可惜命运擦肩而过,我们分开了。但那天,这个不一般的老师却又让我们重聚,真是不可思议。即使到现在,我仍感谢她,因为在那一次她魔法下的重逢,让我们相识了有十一个年头有余。从那时起,我就决定,一定要喜欢上这个老师,即使是感激她也好……

相处日子久了,我知道她并非什么“优秀教师”,有什么称号,获过什么殊荣,只不过是一介普通语文教师,无任何特别优异之处。她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能把我们这个班带到六年级,因为这是她第一次从一年级就开始带班。只可惜,在五年级时,她怀孕了,身怀六甲,当然不能让她继续教下去 ,于是,学校特意请了老师来代她的班。就这样,她第一次和我们告别,只是谁都没想到,这一别就别了一年半。当她休完产假回来,想继续教我们时,却意外地被调动到三年级,而我们则又换了一名外校老师来教。她被调职的理由很简单,校方说她没有经验,而我们这一届又是被给予重望的一届,因此,为了以大局为重,她,不得不离开。我知道她曾申诉过,认为校方没有给她机会,为何断定她没有能力教毕业班。说实话,我不知道若是她来教会有什么变故,这中间有太多可能性了,但我却觉得,到六年级换老师,的确有不妥,毕竟她带了我们那么多年,比任何人都了解我们。我常会去三年级看她,帮她做点儿事。从她那已恢复的笑容中,我看到不出什么异样。但我却深信,她是失望的,她是委屈的,付出了那么多心血来培养学生,本满心欢喜以为自己可以成功地带出一批优秀的毕业生,结果却在中途被喊停,前功尽弃,这打击太大了,若是我一定接受不了。

开毕业话别会那天,我们几个班委特意把她请得来。很明显,她跟我们说话时一直在哽咽,强忍着泪水,我们这群从小就被她哺育大的小鸟,就要展翅高飞,离她远去了,她会不心疼吗?我最见不得这种场面,实在是压抑不住自己,轻轻地,我拥抱了她,拥抱了这个用魔法点亮我生命,用辛勤抚育我成长,用血凝结成对我的爱的老师……不记得在她背上留下了多少泪痕,也不清楚她在我背后拭去了多少泪水。现在,她叫什么,是谁,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永远不会忘记她,永远记得这个叫我难忘的老师 4.我的同桌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5.山里的父亲 日子过的可真快,一个暑假一晃而过。我将进入那期望已久的城里的学校里去上学,而父亲却还在田里劳作。他忙完这头忙那头。火辣辣的太阳照在他的头上,汗水滴滴嗒塔直流,我劝他,也想帮他,可他却死僵着,让我自己在家里看书。他说我的任务是学习。我想他的任务是无声无息的劳作。

午饭时,父亲还没等洗手,便端起他哪个特别大的碗飞快的吃起来。可能是一天的劳累,而我却在一旁细细品味。两大碗下肚后,他一边盛饭,一边说:“三儿,今天下午我送你到城里报名,东西都收拾好了吗?”“恩!都收拾好了,你还是别去了吧1山路又窄,你有劳累了一天,我自己一个人能行。”他把碗放到桌上,怒道:“怎么,你还放心不下你父亲的身子骨,可别说这点山路,我当年走过的桥比你吃过的盐还多!”当年,可惜,你已经老了。我心里不禁想到,经过一翻争执后,我们商量一人挑一段路。这样父亲回轻松一些。

父亲挑着重重的担子上路了一天的劳累足以让他疲惫。双脚在路上磨的通红,汗水滴滴嗒嗒直流。“爸!还是让我来吧!您都累成这样了”。我不忍心的叫道。他顿了一下,却装做没听见,欲大步向前沉重的担子却阻止他,他只得小步向前。我追上去,想夺过担子,却被他拦在一旁。“臭小子,你懂个啥?你年纪还小,更我比力气,你还差远了!自己不要累到了,到了城里好好读书,给父母争口气,待会儿,到了城里,你就说我是你叫的棒棒,免得城里人笑话你。”听到这里,我不禁一阵心寒:“我不小了,都十七、八了,我能挑。你是我父亲,我不会拿你去为我的名誉做炫耀的踏脚石,我会以你为豪,我的父亲是不倒的巨人。到了城里,我会好好读书,将来也一定会把你接到城里去,我要让你们和我一起过好日子!”

父亲继续向前走,晶晶发亮的泪水拌着汗水落下,我望着父亲的背影,仿佛我永远也跟不上他的脚步,即使他是拖者干瘦的身躯。

我在山的外头,父亲在山的里头。何时,我才能让父亲走出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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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写人的记叙文(最好是同学)

爱“领土”的同学

同乐中学 陈滔

我的同桌十分爱护自己的“领土”,差不多到了“寸土不让”“誓死捍卫”的程

度。而我又是个马大哈,一不小心,就侵犯了他的“领土”,受到他的严厉打击

有一次上劳技课,老师给我们讲《世界最难解之谜》,里面的事让我感到好惊讶

。一不留神,我的肘关节超过了“国界”,进入了他的“领土”。他随手抓起一

本书向我打来,那闪电雷鸣般的速度使毫无防御之心的我被打了个正着。哇,好

痛!可我只有使劲忍住,要是吼出来,不被扣操行分才怪呢!

好不容易等到了下课。我说:“你是不是狼心狗肺哦?打得这么重!”他说:“

这叫‘维护领土的尊严’,鸦片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战……哪有不狠的!”我火

了,说:“你以为这真是你的‘领土’呀!你怎么不长在鸦片战争时代?让你去

守卫边疆,就没有哪个敢惹咱们了!”说完后便气冲冲地走了。

从此以后,在我与他的“边境”上出现了一道新式防御工程——几十厘米高的“

城墙”。这座防御工程修在了他的“领土”内,用是英语书、数学书和本子堆成

的。这座防御工程修起后,虽不方便,却也安全,我们少了几个星期的“战争”

然而“战争”还是爆发了。有一天,我的一架“飞机”越过了他的城墙,降落在

他的“领土”上,那是数学科代表随手扔过来的我的作业本。我正要去“召回”

,可我同桌手一挥,我的“飞机”就向垃圾堆“飞”去了。我大喊:“我的本子

!”可有什么用呢!只好气冲冲地去捡回来。

回到座位,我一拳打倒了他的城防建筑。看到一地散落的书,我心中的火一下飞

到九霄云外。可当我看到他慢慢地蹲下去,一本一本捡起书本,又一本一本地把

它们重新堆好时,心里又难免愧疚。

此后,那座城防工程就像珠穆朗玛峰似的耸立在他的“领土”上了,我们之间也

就平静了一学期,再没有发生过“战争”。

用叙事的方法写一篇写人作文,500字(初中)

加分给我

卖麻团的老人

卖麻团了,卖麻团了……"又是这该死的叫卖声把我从梦中吵醒,不用说,现在是五点三十分,离我该起床的时间还有半小时。

不知怎地,就在最近,我们这来了一个卖麻团的老头子,他每天五点半的时候就开始叫卖了,无论是平时,还是周末;无论是晴天,还是刮风下雨,都雷打不动。每天都是他搅乱了我的好梦,我本应在六点起床,这时候被他吵醒,让我睡又不敢睡,起又不想起,只好在床上翻来覆去,白白浪费半小时的时光,别提有多难受了,为此我对这个卖麻团的十分痛恨,听到这个叫卖声就头痛心烦,不知在心里恶狠狠地骂过他多少次了。

然而直到有一天,我对这个卖麻团的老爷爷的看法,一下子改变了。

那是一个很晴朗的星期天的早晨,我照例还是被这可恶的叫卖声吵醒,我用被子紧紧捂住头,心里别提有多狠这老头了,难得有这么一个休息日,也不让人好好睡个懒觉,真是可恶!忽然,在声声刺耳的叫卖声中,传来了一声又一声百灵鸟的啼鸣声,清脆悦耳,宛转悠扬,我的心不禁一动,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出去看看早晨的景色,顺便看看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老人,手艺究竟如何,于是我掀开被子,麻利地穿了起来。

我拿了点零钱,走出家门,嘿,好晴朗的天哟,天空一碧如洗,阳光灿烂,我的心一下子也开朗起来。我顺着叫卖声找寻那位卖麻团的老人,远远就看见一个老人被一大群孩子围着,我心想,怪不得天天来叫卖,原来生意不错。我赶忙紧走几步,走近一看,心中不由得有些吃惊,我心中卖麻团的是一个全身沾满油污、邋遢龌龊的人,没想到眼前的这位老人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却上下整洁得体,显得干练精神。我暗暗产生了几分好感,递过手中的零钱,说:"给我来两只。"老人一手接过钱,另一只手拿起一双筷子和一只方便袋,夹出两只麻团放到袋子里温和地说:"小心,拿好。"我接过来,拿出一只,咬了一口,真是又香又脆,口感极佳,味道好极了,我不禁对他喜欢起来,细细地打量着他:饱经风霜的脸上留下道道岁月刻磨的皱纹,身体硬朗,脸上始终对孩子洋溢着可亲的笑容,怪不得孩子围了一大圈,怪不得孩子这么愿意吃,怪不得天天来叫卖……我满怀惬意吃着麻团往回走……

谁知刚走了几步就被老人叫住了,我的心不由得"咯噔"一下,心想我不是刚付过钱吗,怎么,想讹我?我心中刚升起的对他的好感一下子风吹云散,荡然无存了,我愤怒地转过身,刚想发作。谁知这位老人从口袋里掏出四块半钱递给我,歉意地对我说:"小同学,刚才忙,没功夫找你钱,实在对不住。"我莫名其妙,他忙说:"你给了我五块钱。"我恍然大悟,原来因为着急,没在意错把五块当成五角了,望着老人递过来的钱,想起自己头脑里的念头,我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不知怎么办才好,老人看到我这样,关切地问:"小同学,怎么啦?哪儿不舒服?"我无言以对,我真恨我自己,我怎么能用这样的眼光来看待这样一位用辛苦劳动养活自己的老人呢?我忙把老人递过的钱又伸了过去,说:"没什么,全买了。"老人将剩下的麻团全给了我,说:"多两只,免费赠送。"我说什么也不肯收,可老人笑呵呵地说:"这就算是亏本大甩卖,买五赠一吧。"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望着老人越来越远的背影,我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敬意,我的心中也不禁感慨万分:平时所接触的小商小贩们,他们都是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欺骗顾客,人与人之间哪有什么诚信?今天,这个老人为我上了生动的一课,人间需要诚信,更要爱惜诚信!

老伯伯

在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人帮助过我,但改变了我的生活的还是在施工工地上工作的那位不知名字的好伯伯。

五年级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场考试,我外公骑着“小电驴”送我去考试。当时,天气是十分的寒冷,哪怕你穿的再多,“飕飕”的冷风很容易就可以钻进你的身体里。只听见“喀嘣”的一声,“小电驴”也冷得“罢工”了,任凭外公怎么使劲,它也不动了。我看着这辆“小电驴”,十分着急,又是跺脚,又是唉声叹气,恨不得自己突然之间飞了起来,但是,事实还是事实啊!我看了看时间,时间正在一分一秒的过去。虽是寒冬腊月的天气,但我急得冒汗。我着急地对外公说道:“外公,我考试要来不及了。”“那么,我们打辆出租车。”可是,我们盼了很久,也没盼到一辆出租车。施工工地的守门人看我和我外公十分着急,便立刻问我们原因。当他知道了原因后,也是无能为力。这时,一位老伯伯向我们走了过来。他问道:“发生什么事情?”“我孩子今天要考试,马上就要来不及了,而我们的‘小电驴’却又坏掉了,出租车又打不到,真急死人了!”这位伯伯想了想说道:“我看你们不像是一个坏人,我就将我的‘小电驴’借给你吧。”外公连忙说道:“这怎么可以哪?”“没关系。如果你放心的话,就将你的‘小电驴’放在我这。”我们听后连声说:“谢谢!谢谢!”说着外公便飞也似的送我去参加考试。

考试时,我十分认真的考,我想:我应该考出一个好成绩,来报答帮助我的好人。

回家后,听说外公已经将车还了回去,并且再三感谢了他,而我因为没有机会当面向他道谢而感到失望。成绩出来后,我知道我考到了三a,进入了文来中学。从此以后,每当我走过那家建筑工地时,我便想起了他。我曾经向别人打听过他,听说那个人已经不在那干了。

就是这位不知名的老伯伯,他用他那博大的爱,改变了我的生活。

今天,才到家,就接到他的电话,真是幸运。俺有三个多星期没听到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了,这一接电话可不要紧,我没完没了地和他哈啦了起来,最后,在我妈的强烈攻势下——把电话给抢了,这才作罢。

接完电话,坐在阳台,伴着那阵阵清风,记忆也随着思绪任意翱翔,有哥哥陪伴在身边的那些云淡风清的日子就汩汩地冒了出来。

上初一那年,哥哥上高一,我们在同一所学校,加上两人从小感情就好,所以美丽的校园就时常出现我们的身影。有个人天天陪在身边当保姆兼保镖,那的确是件令人兴奋的事,不过,由此引出的误会,现在想想仍是觉得有趣。

记得那天晚上天气格外好,所以自修一下课,我就屁颠屁颠地狂奔高中部,随后,我们就肩并肩手拉手,肆无忌惮的穿行在校园中,惹得回头率直线上升。我心里直嚷嚷:大家千万别误会,那可是俺哥,亲哥,一个爹妈生的呀!夜越来越深,大约有11点了,我却还是不放哥哥回去,这时,一个保安如天兵天将站在我们面前,高声地说道:“你们两人也太大胆了吧!谈恋爱还这么大摇大摆,知道你们是学生吗?校牌拿出来!”哥哥忙解释道:“她是我妹。”“你妹,你们都这么讲,校牌!”我实在受不了,就说:“要不,咱们去验DNA得了。”可把那保安气得脸都绿了。这时,刚好哥哥的一位老师过来,他认得我,就对保安说:“他们的确是兄妹,我敢担保。”保安听后,才讪讪走开。回到宿舍,我把俺的遭遇和她们讲了一番,竟惹得她们哈哈大笑,她们说,这是有史以来最搞笑的事件。可把俺郁闷地只差点没剁了她们。

现在回想起来,竟万分怀念那时的我们,哥哥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欢乐,还有感动。

初三毕业时,我们都要参加体育测试,其中一项是800米。我自知以我的体能是无法跑完,但哥哥叫我不要担心,更不要放弃。为此,他决定从那天起带我跑步,那时已是深秋,每天清晨,操场上总会出现两个身影跑着。考试那天,哥哥给我买了葡萄糖,红牛等一些补充能量的饮料,而且,他还请了半天课,说要为我加油。800米我终于顺利地跑下来,扑在哥哥怀里的那一刻,我幸福地哭了。

一幕又一幕,绵延不绝,我和哥哥的故事永远也说不完,我知道,他对妹妹的那份爱会是亘古不变的。哥哥已选择从军,在军营里接受严格的训练意志的磨练,这于人的一生中是难得的,我为哥哥骄傲,妹妹我祝你万事如意,相信幸福会长久伴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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